今年6月 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 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聊聊 “谁是第一责任人?” “如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本条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而言,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所不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唯一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制的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是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对于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企业行政“一把手”。 实际控制人,通常指虽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也是企业实际控制人。但是,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背后往往另有实际控制人他们对企业的重大事项有最终的决策权。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必须同时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不论是落实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要很好地履行责任人职责,都需建立在了解规则如何制定、如何实施的基础上,意味着“要想做好主管,必先学习了解”。 飞远好课程 学习不迷茫 飞远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课程,针对单位内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分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领导开展,帮助企业一把手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全程网络课程学习、线上考核,无需到校不耽误工作,学习完毕即可参与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福建省消防协会与福建省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联合发证,证书有效期一年。 1、消防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 3、社区安全管理、检查巡查等人员; 4、物业公司消管、巡查(保安)等人员; 5、物业消防管理人员 全程网络课程+考试。 (证书有效期1年 期满可报名参与继续教育) 1280元 (证书期满参与继续教育收费200元) 968999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学好消防管理法 当好消防管理人” 6月安全生产月 一同学习 守护安全!